例题 01 两人活动小组
题目
某医学院校计划从5名男生和3名女生中选派2人参加义诊活动,则在派出的2人中有男生的条件下,另一人恰好是女生的概率是( )
A. B. C. D.
答案与解析
解析
按所有二人小组等可能的抽取模型,条件“有男生”含两男与一男一女,共 组。目标“一男一女”占15组,所以条件概率 。全部 组中有三组两女已被条件排除,不能仍用28作分母;其余选项均不是目标在条件内的份额。
本题结论
C,3/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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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已知”改变了比较的范围。把条件写在竖线右边,先保留条件内的结果并重新归一,再讨论联合事件、逆向信息和连续步骤。
在同一随机试验中,已知 A 发生后 B 的概率定义为
P(B∣A)=P(A)P(A∩B),P(A)>0.
AB 是交集 A∩B 的简写。分子为条件内也满足目标的部分,分母为整个条件范围。条件不必在时间上先发生,也不自动表示因果关系。P(A)=0 时这个比值未定义,不能把 0/0 记成0。
有限等可能模型中,共同的原空间分母消去,得到 P(B∣A)=n(AB)/n(A)。若原基本结果权重不同,筛选后不能把各类别强行均分,仍须按概率比计算。
因为 AB⊆A,故 0≤P(AB)≤P(A),除以正分母得 0≤P(B∣A)≤1。
| 条件与目标的关系 | 在 P(A)>0 下的结论 |
|---|---|
| A⊆B | P(B∣A)=1 |
| A,B 互斥 | P(B∣A)=0 |
| 目标为条件自身 | P(A∣A)=1 |
| B1,B2 互斥 | P(B1∪B2∣A)=P(B1∣A)+P(B2∣A) |
| 目标与其补集 | P(B∣A)=1−P(B∣A) |
后两式由 AB1,AB2 仍互斥,以及 AB,AB 恰覆盖 A 得到。不能把不同条件下的概率直接用这两式相加或取补。
即使两个无条件概率都严格在 (0,1) 内,条件概率仍可为0或1。若 P(A)>0,独立当且仅当 P(B∣A)=P(B),将等式乘回 P(A) 即得独立判据。
将定义两边乘回正分母,得到
P(AB)=P(A)P(B∣A).
若 P(B)>0,也等于 P(B)P(A∣B)。只有已知或证明独立,才可将条件概率换成无条件概率。
若 P(A)>0 且 P(AB)>0,再把 AB 作为条件,有
P(ABC)=P(AB)P(C∣AB)=P(A)P(B∣A)P(C∣AB).
后一步要保留此前整个历史,而不只是最近一个事件。某历史概率为0,其联合分支也为0,应停止该分支计算,不写“0乘未定义的条件概率”。
先用文字说明条件及目标,核条件概率为正,再计算交事件与条件事件。至少一人、恰一人、只某一人是不同事件,不能交换。
题目
某医学院校计划从5名男生和3名女生中选派2人参加义诊活动,则在派出的2人中有男生的条件下,另一人恰好是女生的概率是( )
A.43 B.54 C.53 D.52
解析
按所有二人小组等可能的抽取模型,条件“有男生”含两男与一男一女,共 (25)+5×3=10+15=25 组。目标“一男一女”占15组,所以条件概率 15/25=3/5。全部 (28)=28 组中有三组两女已被条件排除,不能仍用28作分母;其余选项均不是目标在条件内的份额。
本题结论
C,3/5。
题目
甲、乙分别用弓箭对准同一个弓箭靶,两人同时射箭.已知甲、乙中靶的概率分别为0.5和0.4,且两人是否中靶互不影响,若弓箭靶被射中,则只被乙射中的概率为( )
A.83 B.41 C.73 D.72
解析
记甲中为 A、乙中为 B,条件是 C=A∪B,目标是 AB。题已给独立,所以
P(C)=1−(1−0.5)(1−0.4)=0.7,P(AB)=(1−0.5)×0.4=0.2.
目标已包含于条件,故所求 0.2/0.7=2/7,选D。不能把条件“有人中”换成“乙中”,也不能把目标写成两人都中。
筛选后原独立性不保留:P(A∣C)=5/7,P(B∣C)=4/7,而 P(AB∣C)=2/7=20/49。
本题结论
D,2/7。
P(A∣B) 与 P(B∣A) 的分子都是 P(AB),分母却不同。先乘条件分母求交,再除新条件分母;不能直接调换字母。参数题同样先设联合量,再检查
0≤P(AB)≤min{P(A),P(B)},P(A)+P(B)−P(AB)≤1.
各条件分母还必须正;只求一方向或联合概率,不必凭空增加未知独立性。
题目
已知事件A发生的概率为0.4,事件B发生的概率为0.5,若在事件B发生的条件下,事件A发生的概率为0.6,则在事件A发生的条件下,事件B发生的概率为( )
A.0.85 B.0.8 C.0.75 D.0.7
解析
已知 P(A∣B)=0.6,其分母是 P(B)=0.5,所以 P(AB)=0.6×0.5=0.3。换向时分母为 P(A)=0.4,故 P(B∣A)=0.3/0.4=0.75,选C。交概率不大于两个边际,且并概率 0.4+0.5−0.3=0.6≤1,合法。其他三个选项不等于此比值。
本题结论
C,0.75。
题目
已知事件A,B,若P(B∣A)=43,P(A)=31,则P(AB)=( )
A.41 B.21 C.32 D.43
解析
A 占全部试验的 1/3,其中 B 占 3/4,所以 P(AB)=(1/3)(3/4)=1/4,选A。这里使用一般条件乘法,不要求独立,也没有把 P(B∣A) 当成 P(B)。交概率不超过 P(A)=1/3;B、C、D均大于该边际,亦可排除。
本题结论
A,1/4。
题目
假设A,B是两个事件,且P(A)>0,P(B)>0,则下列结论一定正确的是( )
A.P(A∣B)P(B)=P(AB) B.P(A∣B)=P(B∣A)
C.P(A∣B)≤P(A)P(B) D.P(A∣B)≤P(A)
解析
A由条件概率定义乘回 P(B)>0,必然成立。
B不恒真:如上一题型 P(A)=0.4,P(B)=0.5,P(AB)=0.3,则两个方向分别0.6、0.75。
C、D可用同一骰子反例:A 为点数偶数,B 为点数至少4。二者概率均 1/2,交事件为4、6,概率 1/3,故 P(A∣B)=2/3。它既大于 P(A)P(B)=1/4,也大于 P(A)=1/2。明确的严格反例足以否定两个“必然不超过”。
本题结论
A。
每条路径先记来源、前次结果、后续剩余对象,再乘对应条件概率。无放回抽中目标时,目标数与总数同时减一;抽中其他对象只减总数。放回恢复组成,但独立还需随机机制支持。若多个互斥路径通向目标,分别乘再相加;最终所问仍带条件,还须再除条件事件概率。
题目
甲袋中有3个白球和2个红球,乙袋中有2个白球和3个红球.先随机取一只袋,再从该袋中先后随机取2个球.
(1)求随机取到的是甲袋且从中取出的两球均为白球的概率;
(2)求第一次取出的是白球的概率;
(3)求第一次取出的是白球的前提下,第二次取出的依然是白球的概率;
解析
题面没有明确放回与否。以下沿原解按两袋等可能选取、袋内不放回均匀取球计算,不把额外口径悄悄写成题给事实。记袋来源为 A1,A2,两次白球为 W1,W2。
| 来源 | 选袋概率 | 首白条件概率 | 首白后再白 | 来源且两白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甲 | 1/2 | 3/5 | 2/4 | 3/20 |
| 乙 | 1/2 | 2/5 | 1/4 | 1/20 |
(1)目标包含选甲袋,所以 P(A1W1W2)=(1/2)(3/5)(2/4)=3/20,不能漏选袋权重。
(2)按来源相加,P(W1)=(1/2)(3/5)+(1/2)(2/5)=1/2。
(3)两白联合概率为 3/20+1/20=1/5,所以
P(W2∣W1)=1/21/5=52.
也可先更新袋的来源:已知首白,甲袋后验为 [(1/2)(3/5)]/(1/2)=3/5,乙为 2/5,再计算 (3/5)(2/4)+(2/5)(1/4)=2/5。
两个白球的无条件边际都为 1/2,但联合为 1/5=1/4,不能因边际相等称独立。若每次放回且在所选袋内独立抽取,则(1)变为 9/50,(2)仍 1/2,(3)为 13/25;来源未知也使整体两次不必独立。
本题结论
按不放回模型:(1)3/20;(2)1/2;(3)2/5。
若 P(A)=0,只能由包含关系推出 P(AB)=0,不能定义此处 P(B∣A)。若 P(A)>0 而 B 不可能,才有条件概率0。
一般有 P(B∣A)≥P(AB),因为分母在 (0,1];要严格大于,还需 P(A)<1 且 P(AB)>0,不能遗漏交事件正概率条件。
题目
下列说法正确的是( )
A.P(B∣A)<P(AB) B.P(B∣A)=P(A)P(B)是可能的
C.0<P(B∣A)<1 D.P(A∣A)=0
解析
所有条件式先以 P(A)>0 为前提。A与一般关系 P(B∣A)≥P(AB) 相反,不正确。B可能成立,例如 B⊆A 时 AB=B,便有 P(B∣A)=P(B)/P(A)。C错误排除了0、1,例如互斥时为0,A⊆B 时为1。D由 AA=A 知 P(A∣A)=1,不是0。
原解把条件不可能时也写成0,并将一般关系写作严格大于,都需修正:条件概率为0的分母仍须正,严格大于也另需交概率正。
本题结论
B。
射箭例题中原事件独立,但限定“有人中”后不独立;两袋取球中,观察首球颜色同时改变剩余组成与来源后验。一般式始终保留历史条件,只有独立依据允许时才简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