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题 01 四组已知条件的解数
题目
在中,内角的对边分别为,分别根据下列条件解三角形,其中有两解的是( )
A. B.
C. D.
答案与解析
解析
逐项按给定条件判断:
| 选项 | 分类与计算 | 解数 |
|---|---|---|
| A | 两角一边, | 1 |
| B | 三边4、5、6为正且 | 1 |
| C | SSA,,满足 | 2 |
| D | 0 |
C也可不用小数核验:,令锐角候选为 。因为 ,有 ,另一候选 在90°与150°之间,两者与A=30°相加都严格小于180°。因此C两解,其他项不是两解。
本题结论
选C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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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认定给的是一边的对角,而不是两已知边的夹角。正弦方程只产生候选角,三角形还要求第三角为正;同一个正弦值可能对应两种合法三角形,也可能一个都不成立。
已知 a>0,b>0,A∈(0,π),且 a 对A,属于两边及一边对角(SSA)。若给 a,b 与它们的夹角C,才是两边夹角(SAS),合法时唯一。不能只看“两边一角”四个字,就套同一解数结论。
正弦定理给 s=bsinA/a>0。
| 所得 s | B的全部候选 | 还须检查 |
|---|---|---|
| s>1 | 无 | 不存在三角形 |
| s=1 | B=π/2 | A<π/2 才剩正的C |
| 0<s<1 | B1=β,B2=π−β,其中 0<β<π/2,sinβ=s | 每个候选分别满足 A+Bi<π |
每个保留的B都使 C=π−A−B>0,第三边再由 c=asinC/sinA 唯一确定。反正弦计算器通常只给锐角主值,不代表另一个补角不存在;也不能把两候选都不经筛选写进答案。
固定角A的一条射线为 AB 的方向,另一边上C已由 AC=b 固定。以C为圆心、a 为半径的圆与射线可能交两次,于是有两个不同顶点B和两条不同第三边 c=AB。
原创教学示意,非原资料配图。图中 AC=b,圆心为C、半径为 a,CH⊥AB 且 CH=h;当A为锐角且 h<a<b 时,射线上有两个不同的交点 B1,B2,对应两种合法构型。
余弦定理也能写成关于 c 的二次方程:
c2−2bcosAc+b2−a2=0.
但判别式非负只说明有实数根,根可能重复、为零或负,不能直接等同于两个非退化三角形。必须筛正边长并核几何条件;零第三边是退化情形。
令 h=bsinA>0。若A锐,h<b,逐角筛选可以整理成下表:
| A类型 | 边长条件 | 三角形数 |
|---|---|---|
| 锐角 | a<h | 0 |
| 锐角 | a=h | 1 |
| 锐角 | h<a<b | 2 |
| 锐角 | a≥b | 1 |
| 直角或钝角 | a≤b | 0 |
| 直角或钝角 | a>b | 1 |
A锐且 a<h 时 s>1;a=h 时两候选合成 B=π/2。若 h<a<b,有 sinA<s<1,在锐角范围得 A<β<π/2,所以锐角候选与补角候选都使剩余角为正。若 a≥b,则 s≤sinA,锐角候选 β≤A,补角导致 A+π−β≥π,仅锐角候选可留。
A为直角或钝角时,它的对边必须大于另一边,否则大边对大角矛盾;故 a≤b 无解。若 a>b,s<sinA=sin(π−A),其中 π−A≤π/2,所以锐角候选 β<π−A 合法,补角候选不合法,恰一解。
在A为锐角的前提下,等号 a=b 时被排除的补角使C=0,不能算第二解;等号 a=h 时是一个合法直角候选,也不能重算两次。若A为直角或钝角,这两个等号情形均无合法解,不能照搬锐角结论。
题目
在△ABC中,内角A,B,C的对边分别为a,b,c,分别根据下列条件解三角形,其中有两解的是( )
A.a=5,A=40∘,B=75∘ B.a=4,b=5,c=6
C.a=3,b=4,A=30∘ D.a=2,c=2,C=60∘
解析
逐项按给定条件判断:
| 选项 | 分类与计算 | 解数 |
|---|---|---|
| A | 两角一边,C=180∘−40∘−75∘=65∘ | 1 |
| B | 三边4、5、6为正且 4+5>6 | 1 |
| C | SSA,h=4sin30∘=2,满足 2<3<4 | 2 |
| D | sinA=asinC/c=2(3/2)/2=3/2>1 | 0 |
C也可不用小数核验:sinB=2/3,令锐角候选为 β。因为 1/2<2/3<1,有 30∘<β<90∘,另一候选 180∘−β 在90°与150°之间,两者与A=30°相加都严格小于180°。因此C两解,其他项不是两解。
本题结论
选C。
题目
在△ABC中,角A,B,C所对的边分别为a,b,c,则满足以下条件的三角形的解个数为两个的是( )
A.a=6,c=3,C=60∘ B.b=2,A=45∘,C=75∘
C.a=23,b=2,C=30∘ D.b=2,c=2,C=30∘
解析
A:由正弦定理 sinA=asinC/c=6/2>1,无解。
B:两角一边,B=180∘−45∘−75∘=60∘,已知边 b=2 固定尺度,唯一。
C:已知a、b及它们的夹角C=30°,是SAS。c2=12+4−2(23)(2)(3/2)=4,正根 c=2,唯一,不能误当SSA。
D:sinB=bsinC/c=2/2,候选 B=45∘ 或 135∘。已知C=30°,剩余A分别105°、15°,均正,恰两解。只按反正弦取45°会漏掉第二个合法三角形。
本题结论
选D。
已知角锐时,两解要求对边严格介于高与另一边之间。下端是两候选合成一个直角,上端是补角候选使第三角为0;虽然都是不能取等号,原因并不相同。
题目
在△ABC中,角A,B,C所对的边分别为a,b,c,已知b=36,A=4π,若三角形有两解,则边a的取值范围为( )
A.(0,36) B.(1,36) C.(33,36) D.(33,+∞)
解析
A=45°为锐角,h=bsinA=36⋅2/2=33。恰有两解需
h<a<b⟹33<a<36.
若 a=h,只有B=90°一个候选;若 a=b,候选B=45°或135°,后一种使C=0,只剩一解。所以两个端点都排除。
A、B漏掉 a>h 的高度限制,会包含无解或仅一解情况;D漏 a<b 的上界;C正确。也可由 sinB=33/a 列 2/2<sinB<1,得到同样范围。
本题结论
选C,a∈(33,36)。
把正弦值对应的锐角与补角同时列出,再分别代入内角和。选定一个B后,C与第三边都随之确定,不是同一三角形里随意切换两个B。
题目
在△ABC中,角A、B、C的对边分别为a、b、c,若a=2,b=3,A=45∘,则B=( )
A.30∘ B.60∘ C.120∘ D.60∘或120∘
解析
sinB=bsinA/a=3/2,所以内角候选为60°、120°。内角和要求 B<180∘−45∘=135∘,不是仅写 B<180∘。
两候选均小于135°,对应C为75°、15°,都正,因此D完整。A的30°正弦不符,B、C各漏一个候选。两种三角形的第三边也不同,但题目只问B,无须继续求边。
本题结论
选D,B=60∘ 或 120∘。
0<s≤1 只保证有角候选,不保证剩余角正。特别是已知角为直角或钝角时,仍须核 A+B<π,不能把“正弦值不超过1”当作存在性证明。
余弦定理的二次方程须筛正根与非退化;重复根只计一次,零边长不计。仅当A为锐角时,高度表中 a=h 与 a=b 的边界才各有一个合法构型,但排除另一解的理由不同;A为直角或钝角时,两种等号情形均无解。
计算器主值可能漏钝角,机械补上钝角又可能纳入C=0或负角。按“正弦值 → 全候选 → 内角和”走完,才是完整解数判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