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题 01 边角关系确定面积
题目
在中,角A,B,C的对边分别为a,b,c,且则的面积为( )
A. B.2 C.3 D.4
答案与解析
解析
由正弦定理 ,所以 。余弦定理给
边长正,因此 。三边 满足严格三角形不等式,角A的邻边恰为b、c,故
选B。A少一倍,C、D也不等于由这两边及夹角确定的面积。
本题结论
选B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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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积条件常能把正弦与余弦联系起来,形状条件则常在化简后分出不同分支。先统一边角表达,再处理符号、分母与等号构型,才能从代数关系回到真实三角形。
在非退化三角形 ABC 中,a,b,c 分别对A、B、C,面积 S>0,对应高为 ha,hb,hc。
S=21aha=21bhb=21chc=21bcsinA=21casinB=21absinC.
以 c=AB 为底,C到直线AB的距离为高 hc=bsinA,代入底乘高的一半即可。钝角时垂足可能在延长线上,由补角正弦相同,高仍正,因此没有额外负号。
角必须是所乘两边的夹角:ab 配C,不能配A;长度单位为米时面积单位为平方米。所有长度同时放大为原来的 k>0 倍,高也放大k倍,面积变为 k2 倍。
| 已知结构 | 面积表达 | 适用要点 |
|---|---|---|
| 两边与夹角 | S=bcsinA/2 | 角必须夹在这两边之间 |
| 内切圆半径r、半周长p | S=pr,p=(a+b+c)/2 | 半周长而非周长 |
| 三边与外接圆半径R | S=abc/(4R) | R为外接圆半径,不是直径 |
| 一边a与两角 | S=a2sinBsinC/(2sinA) | 分母对应给定边a的对角;三角形非退化 |
连接内心到三个顶点,三块小三角形以原三边为底,高都是r,所以 S=(a+b+c)r/2=pr。由正弦定理 sinA=a/(2R) 代入两边夹角式,得到 S=abc/(4R)。
若已知一边两角,将 b=asinB/sinA、c=asinC/sinA 代入 bcsinA/2,约去非零的一个 sinA,即得表中最后一式。所有替换必须属于同一三角形的公共正比。
面积比中,同底比高、同高比底;夹角相同或互补时正弦相同,可转为两邻边乘积之比。边角混合条件先统一边比或定角,再选择与已知量相连的面积式。
固定 c>0,C∈(0,π),面积 S=(sinC/2)ab 的系数为正,最大面积等价于最大ab。余弦定理可改写为
c2=(a−b)2+2ab(1−cosC)≥2ab(1−cosC).
因 1−cosC>0,可得 ab≤c2/[2(1−cosC)]。等号要求 a=b,还要代回求实际边长,并检查题目额外限制。只在这个构型确实可行时,上界才是最大值;若等号被排除,不能直接声称取到,且要另证能够逼近才可称上确界。
定角之前,ab 与 sinC 往往受同一条件牵连,不能把各自上界随意相乘并宣称可同时取到。若问完整范围,还须证明下界、端点开闭及中间值可达,不是只算一个最大值。
含正弦的边角混合式,常取同一 k=2R>0,用 a=ksinA,b=ksinB,c=ksinC 统一;含余弦与边平方,常用余弦定理。齐次式中公共k可抵消,非齐次时不能凭空把尺度删掉。
变形前记下 a,b,c>0、A+B+C=π,以及原分母非零条件。三个内角正弦都正,可约去;余弦和边长差却可能为0,除法前必须检查。分解得到两个因子乘积为0,应列两支再筛,不能直接除去某个可能为0的因子。
解三角方程时结合角的真实范围:A−B∈(−π,π)、A+B∈(0,π),但 2A,2B 可能超过 π。不能只套正弦在半个周期的结论。原分母限制在化简后仍有效;证明一对边相等只能判等腰,不能再无依据升级为等边。
正弦定理的公共正比可将正弦关系转成边比。若另给对边及夹角,用余弦定理确定正边长;最后面积所用两边与夹角仍须相互对应。
题目
在△ABC中,角A,B,C的对边分别为a,b,c,且A=3π,a=23,sinC=2sinB,则△ABC的面积为( )
A.3 B.23 C.3 D.4
解析
由正弦定理 c/b=sinC/sinB=2,所以 c=2b。余弦定理给
12=b2+(2b)2−2b(2b)cos3π=3b2.
边长正,因此 b=2,c=4。三边 2,4,23 满足严格三角形不等式,角A的邻边恰为b、c,故
S=21bcsinA=21⋅2⋅4⋅23=23.
选B。A少一倍,C、D也不等于由这两边及夹角确定的面积。
本题结论
选B,S=23。
题目
已知△ABC的内角A,B,C的对边分别为a,b,c,△ABC的面积为S,已知4S=3(a2+b2−c2).
(1)求C;
(2)若c=4,求△ABC的面积的最大值.
解析
(1)用同一角C改写条件:
2absinC=23abcosC.
2ab>0,约去得 sinC=3cosC。因为 sinC>0,必有 cosC>0,所以可以除以余弦,且C为锐角。于是 tanC=3,得到 C=π/3。
(2)由 c=4 与余弦定理,
16=a2+b2−ab=(a−b)2+ab,
所以 ab≤16。等号要求 a=b,代回得 a=b=4,与 c=4,C=π/3 组成非退化等边三角形,确实可行。因此
S=43ab≤43,
等号可达,最大值为 43。不是仅写“当a=b取等号”,还须核该条件与已知边角同时成立。
本题结论
(1)C=π/3;(2)最大面积 43,在 a=b=c=4 时取得。
题目
在△ABC中,已知a=3,(sinA−sinB)(b+a)=c(sinB+sinC),则△ABC面积的最大值为( )
A.41 B.21 C.43 D.23
解析
将 sinA=a/k,sinB=b/k,sinC=c/k 代入原式,再乘正数k,得
(a−b)(a+b)=c(b+c),a2=b2+c2+bc.
与余弦定理比较,cosA=(b2+c2−a2)/(2bc)=−1/2。内角A=120°,sinA=3/2,面积仍为正。
又 a2=3,所以
3=b2+c2+bc=(b−c)2+3bc≥3bc.
于是 bc≤1,等号 b=c=1。这两边与120°夹角可组成对边 a=3 的非退化三角形,满足原式,故等号可取。
S=21bcsinA=43bc≤43.
选C;A、B、D均不是这个可达最大值。
本题结论
选C,最大面积 3/4,在 b=c=1 时取得。
先把边角式统一成边或角,再移项分解。每个零因子单独求解并回查定义域;“或”表示允许任一分支,不要求两者同时成立。分式化简中的非零条件不能随着分母消失而遗忘。
题目
在△ABC中, 记角A,B,C的对边分别为a,b,c, 若acosA−bcosB=sin(A+B+C),则△ABC的形状是( )
A.等腰三角形 B.直角三角形
C.等腰直角三角形 D.等腰或直角三角形
解析
由内角和,右边 sin(A+B+C)=sinπ=0,故 acosA=bcosB。用正弦定理除去公共正数k,得到 sinAcosA=sinBcosB,即
0=sin2A−sin2B=2cos(A+B)sin(A−B).
两支分别为:
两支都可以实现,也均满足原式,故选D。A仅保留第一支,B仅保留第二支,C要求两支同时满足而过强;两类虽有重叠,却不是每个解都等腰直角。
也可先由正弦均正说明两个余弦同号。若都非正,两角之和至少π,矛盾,所以A、B都锐,才可把 2A,2B 限制在 (0,π) 后用正弦同值判等角或互补。直接假定两倍角都锐则不成立。
本题结论
选D,等腰三角形或直角三角形。
题目
已知△ABC的内角A,B,C所对的边分别为a,b,c,若a2−b2a2+b2=sin(A−B)sin(A+B)则△ABC的形状是( )
A.等腰三角形但不是直角三角形
B.直角三角形但不是等腰三角形
C.等腰直角三角形
D.等边三角形
解析
先记录 a2−b2=0、sin(A−B)=0。利用内角和与差角公式,再用正弦定理,
sin(A−B)sin(A+B)=sinAcosB−cosAsinBsinC=acosB−bcosAc.
余弦定理给
acosB−bcosA=2ca2+c2−b2−2cb2+c2−a2=ca2−b2.
所以原式化为 (a2+b2)/(a2−b2)=c2/(a2−b2)。公共分母非零,消去得 a2+b2=c2,故C=90°。但原式还要求a≠b,排除等腰直角,选B。
反过来,任何两直角边不等的直角三角形都满足这条分式等式,分母也确实非零。A、D不符合直角结论;C使原分母为0,不能因满足勾股关系就保留。
本题结论
选B,直角三角形但不是等腰三角形。
钝角正弦仍正,不能给面积添负号;两边乘积不能搭配任意内角。求范围时还要核单位、上下界、端点与可达性。
必须求出取等号时的具体边长,并回查固定边角与额外限制。若角与边积相关,也不能把彼此不能同时取到的两个最大值相乘。
余弦可能为零,边长差也可能为零;只有原条件已保证非零时才能除去。原分母限制必须一直保留,单支结论不能代替完整分类,等腰不能无依据变成等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