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题 01 分子与分母的两个临界点
题目
不等式的解集为( )
A. B.
C. D.
答案与解析
解析
原定义域为 。在此范围乘 ,得
因子根为 ,正二次项在两外侧非负;删分母根 ,保留分子根 ,解为 。
另一法: 时要求 ,全部 成立; 时同乘负分母反向,要求 ,得 。两支取并相同。
D 正确。A、B 错选中间,A 另收无定义点;C 虽选外侧,却收了 。若只求 ,会多收 (原值 ),也漏收 (原值 )。这不是只改端点括号能修正的错误。
本题结论
选 D。
约 4730 字大约 16 分钟
分式先保留原定义域,绝对值先辨内部符号。把数轴分成条件确定的范围,在每支内作等价变形,再将有效分支合并;不要让去分母、约分或去绝对值扩大了原题的允许范围。
将两边相减,使目标成为 P(x)/Q(x) 与零比较。P,Q 代表完整表达式,须先各自有意义且 Q(x)=0。多项式分子分母只额外排分母零点;若含根号、对数,还须保留它们各自的定义域。
分子为零且分母非零,分式值才为零,非严格号可收入。分母为零则原式无定义,有没有等号都不能收。一个数兼有两种身份时,禁值优先。
右端不为零,移项后比较的是整个差,不是原分子。多个分母先登记各自禁值。约去公因子只在该因子非零的原范围内等价,不能用化简后的较大定义域覆盖原范围。
原范围 Q=0 保证 Q2>0。因此
QP≥0⟺QPQ2≥0⟺PQ≥0(Q=0).
正数同乘不反向;反过来同除 Q2 也成立,所以是等价关系。>,<,≤ 同理。非严格乘积条件可能收进 Q=0 的点,末尾仍须删除。
另一方法按分母正负完整分类:
{Q>0, P≥0}或{Q<0, P≤0}.
负分母一支反向。每支内部同时满足,取交集;任一支成立即可,支间取并集。直接将 P/Q≥0 写成 P≥0,偷偷假定了 Q>0,不仅可能多收,还会漏收。
分解后登记所有实零点、分母禁值、重数和总常数系数,按大小排序。一次因子 x−r 在根左负、右正;一般 a(x−r) 还须乘 a 的符号。相邻临界点之间,各因子符号不变,故积或商符号不变。代一合法点可核查,但证明整段符号的依据是因子本身,不是单点实验。
一个负因子使符号翻转,两负抵消,总负系数也要计入。先选择开放段,再单独检查临界点。三根、四根应列四段、五段,不能硬套“二根内外”的口令。最后与额外范围取交,并把满足的各段取并。
不可分成实一次因子的二次式,可先配方或用判别式确定自身符号,再加入表格;不是把高次式的示意曲线当成抛物线。含参数时,系数为零、根序变化或根重合必须先分类。
(x−r)m 在根左有 m 个负因子,右侧全正。m 为奇数才过根变号,偶数则两侧不变号。分子分母在同一点有多重因子时,两侧符号按合计次数的奇偶判断,根本身仍按原定义域处理。
分母偶重根虽然不改变左右正负,却仍是空点;约分后图线似乎“接上”,也不能补原禁点。这是代数定义与因子符号直接推出的规则,本组原题没有专门的重根或约分题,不另编卡片。
实数 u 满足 ∣u∣=u(u≥0)或 ∣u∣=−u(u<0)。它是 u 到零的距离,仅在 u=0 时为零。∣x−h∣ 是 x 到中心 h 的距离,两点先后相减不影响距离。
对 r>0,若 ∣u∣<r:在非负支有 0≤u<r;在负支有 −u<r,乘 −1 反向后与 u<0 合为 −r<u<0。两支合并正是 −r<u<r。外侧条件则是左右任一支成立:
| 条件,r>0 | 等价内部条件 | 集合连接 |
|---|---|---|
| ∣u∣<r | −r<u<r | 两边同时,交 |
| ∣u∣≤r | −r≤u≤r | 两边同时,交 |
| ∣u∣>r | u<−r 或 u>r | 任一分支,并 |
| ∣u∣≥r | u≤−r 或 u≥r | 任一分支,并 |
令 u=x−h,两边同加 h,中间为以 h 为中心的区间,外侧为中心两边。例如非严格外侧为 x≤h−r 或 x≥h+r。严格性决定距离等于阈值的边界是否收入。
| 阈值 | ∣u∣<r | ∣u∣≤r | ∣u∣>r | ∣u∣≥r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r=0 | 无解 | u=0 | u=0 | 全部允许值 |
| r<0 | 无解 | 无解 | 全部允许值 | 全部允许值 |
理由是绝对值非负。这里“全部”指内部有定义且符合题设的值,不自动等于 R;绝对值不会修复分母零或负数实开方。零阈值不能用长度为零的中间区间代替所有判断。
内部 u=αx+β:α=0 才能除,负系数须反向;α=0 时直接比较常数 ∣β∣ 与 r。也可令 c=−β/α,由乘积绝对值性质得到
∣αx+β∣=∣α∣∣x−c∣.
∣α∣>0,正阈值对应距离界 r/∣α∣,这样可统一正负非零系数。若阈值含参数或变量,先区分其正、零、负,各支条件必须随解集保留。
多个绝对值的和差不能用一个固定中心的内外区间直接处理。一次内部式的零点是候选分界;若内部含分式、根式或参数,还要加入禁值和符号改变处。系数为零时内部成为常数,不能除零求“零点”。
排序后分段,每段覆盖全域且不漏端点。确认内部 u<0 时用 −u,不能只删竖线;外面还有减号时保留括号。例如 u<0,v<0 下
∣u∣−∣v∣=(−u)−(−v)=−u+v.
每支新不等式的解是候选,必须与该支范围和原定义域取交。交集空表示此支无解,不是其他支也无解。各支有效解取并集。
内部零点只标记替换公式改变处,不一定是最终解集边界,也不必被严格号排除。最后应代回原目标,检查是内部为零还是整个差恰为零。
若题目是 ∣u∣>∣v∣,两边非负,平方保序:
∣u∣>∣v∣⟺u2>v2⟺(u−v)(u+v)>0.
依据是对非负 s,t,s2−t2=(s−t)(s+t);两数不等时 s+t>0,故差同号。非严格比较仍保序,但 s=t=0 时不能除以 s+t,应单独承认两边相等。
若右边是可能为负的 r(x),不能直接平方。r(x)<0 时 ∣u∣>r(x) 对有定义的 u 已真;r(x)≥0 才能按非负两边比较。平方和分段是不同方法,共同要求变形可逆。
记原禁值 → 左减右并通分 → 展开核因式分解 → 排序所有临界点 → 逐因子定号 → 单独处理零点与禁点 → 交回原范围。可用分母正负两支或乘正平方互相检查。
单个绝对值对固定数,先用阈值三分类;多个绝对值或变量阈值,按内部和右侧的符号分支。各支先交、最终再并,检查所有分界点。两个绝对值直接比较时,还可用平方差独立复算。
题目
不等式x−12x+1≥0的解集为( )
A.[−21,1] B.[−21,1)
C.(−∞,−21]∪[1,+∞) D.(−∞,−21]∪(1,+∞)
解析
原定义域为 x=1。在此范围乘 (x−1)2>0,得
(2x+1)(x−1)≥0,x=1.
因子根为 −1/2,1,正二次项在两外侧非负;删分母根 1,保留分子根 −1/2,解为 (−∞,−1/2]∪(1,+∞)。
另一法:x>1 时要求 2x+1≥0,全部 x>1 成立;x<1 时同乘负分母反向,要求 2x+1≤0,得 x≤−1/2。两支取并相同。
D 正确。A、B 错选中间,A 另收无定义点;C 虽选外侧,却收了 x=1。若只求 2x+1≥0,会多收 x=0(原值 −1),也漏收 x=−1(原值 1/2)。这不是只改端点括号能修正的错误。
本题结论
选 D。
题目
不等式x−1(x+3)(x−2)≥0的解集为( )
A.[−3,1)∪[2,+∞) B.(−∞,−3]∪(1,2] C.[−3,1)∪(1,2] D.(−∞,−3]∪[2,+∞)
解析
定义域 x=1,三个临界点排序为 −3<1<2。
| 因子或商 | x<−3 | −3<x<1 | 1<x<2 | x>2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x+3 | − | + | + | + |
| x−2 | − | − | − | + |
| x−1 | − | − | + | + |
| 整个商 | − | + | − | + |
选正段,再收入分子根 −3,2,不收分母根 1,得到 [−3,1)∪[2,+∞)。可用 −4,0,3/2,3 核查各段,但整段依据是每个一次因子符号固定。
分母分类也给相同结论:x>1 需 (x+3)(x−2)≥0,交得 x≥2;x<1 需该积 ≤0,交得 −3≤x<1。
A 正确。B 的正负段整体相反;C 收入 (1,2) 的负值却漏掉 x>2;D 收入 x<−3 的负值又漏 (−3,1)。
本题结论
选 A。
题目
求下列不等式的解集:
(1)∣x−1∣≥4;
(2)2x+1x−3<0.
解析
(1) ∣x−1∣≥4 表示离 1 至少 4,所以 x−1≤−4 或 x−1≥4,得 x≤−3 或 x≥5。两端距离都恰为 4,允许等号,均收入。左右是“或”,不是要求同一个数同时在两侧。
(2) 原分母要求 x=−1/2。同乘 (2x+1)2>0,等价于 (x−3)(2x+1)<0,中间负,得 (−1/2,3)。分母根本来禁用;分子根 3 因严格号也不收。核 x=0 原值 −3,两外侧的 x=−1,4 都为正,与判号一致。
本题结论
(1)(−∞,−3]∪[5,+∞);(2)(−1/2,3)。
题目
求下列不等式的解集:
(1)x2−3x−4<0
(2)∣2x−3∣>0
(3)x+22x+1≥1
解析
(1) x2−3x−4=(x−4)(x+1),两根 −1,4。正二次项小于零取中间,严格排根,得 (−1,4)。
(2) 绝对值非负,∣2x−3∣>0 恰等价于内部非零。解 2x−3=0,得 x=3/2。零阈值不是正阈值的两个分离外侧区间,直接用零值条件最清楚。
(3) 原禁值 x=−2。右端是 1,必须先相减通分:
x+22x+1−1=x+22x+1−(x+2)=x+2x−1≥0.
同乘正平方 (x+2)2,得 (x−1)(x+2)≥0,并保留 x=−2。两外侧选出后删 −2,得 (−∞,−2)∪[1,+∞)。x=1 原分式等于 1 可收,x=−2 原式无定义。
本题结论
(1)(−1,4);(2)R∖{3/2};(3)(−∞,−2)∪[1,+∞)。
题目
求下列不等式的解集:
(1)x+35−x>0
(2)x2−x−22x2+3x−7≥1
(3)2x−∣x−1∣>2.
解析
(1) x=−3。同乘正平方得 (5−x)(x+3)>0,乘 −1 反向后为 (x−5)(x+3)<0,故 −3<x<5。两端分别无定义或使值为零,均不收。
(2) 原分母 x2−x−2=(x−2)(x+1),禁值为 −1,2。先减 1:
x2−x−22x2+3x−7−1=x2−x−2(2x2+3x−7)−(x2−x−2)=x2−x−2x2+4x−5=(x−2)(x+1)(x+5)(x−1).
| 因子或商 | x<−5 | −5<x<−1 | −1<x<1 | 1<x<2 | x>2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x+5 | − | + | + | + | + |
| x−1 | − | − | − | + | + |
| x−2 | − | − | − | − | + |
| x+1 | − | − | + | + | + |
| 整个商 | + | − | + | − | + |
五段逐因子合成,正段收入。−5,1 使新分子零且分母非零,对应原分式等于 1,可收入;−1,2 始终禁用。所以解为 (−∞,−5]∪(−1,1]∪(2,+∞)。
这是原解析的符号示意图,弯线只表示正负,不是原有理式的按比例函数图像。空实点须按原定义域解释,不能从弯线推连续性。
(3) 分界为 x=1。当 x≥1,2x−∣x−1∣=x+1>2 给 x>1,与本支相交仍为 (1,+∞)。当 x<1,左边为 2x−(1−x)=3x−1,大于 2 也给候选 x>1,但它与本支无交,故此支无解。两支合并 (1,+∞);x=1 原左边恰为 2,严格号不收。
本题结论
(1)(−3,5);(2)(−∞,−5]∪(−1,1]∪(2,+∞);(3)(1,+∞)。
题目
解下列关于x的不等式.
(1)x−41≤1−4−xx;
(2)∣2x−1∣−∣x+1∣>0;
(3)x3+2x2−x−2>0.
解析
(1) 两原分母互为相反数,禁值都是 x=4。在原范围内完整作左减右:
x−41−(1−4−xx)=x−41−1−x−4x=x−41−(x−4)−x=x−45−2x≤0.
同乘 −1 反向,得 (2x−5)/(x−4)≥0,再按两根判商符号,得 x≤5/2 或 x>4。5/2 使原两边相等,4 无定义。
(2)方法一:分段。 内部零点为 −1,1/2,逐段保持外面减号:
| 分段范围 | 原差的等价表达式 | 解候选后与本段相交 |
|---|---|---|
| x<−1 | −(2x−1)−[−(x+1)]=2−x | x<2,交得 x<−1 |
| −1≤x≤1/2 | −(2x−1)−(x+1)=−3x | x<0,交得 [−1,0) |
| x>1/2 | (2x−1)−(x+1)=x−2 | x>2,交得 (2,+∞) |
总解 (−∞,0)∪(2,+∞)。
方法二:非负两边平方。 原式等价于 ∣2x−1∣>∣x+1∣,两边非负,故
(2x−1)2−(x+1)2=[(2x−1)−(x+1)][(2x−1)+(x+1)]=3x(x−2)>0.
除正数 3,仍得 x<0 或 x>2。最终边界 0,2 使两个绝对值相等,不收;内部零点 −1 使差为 3>0,应收,1/2 使差为 −3/2,不收。
原资料答案栏勘误: 答案栏写第二支 x>1/2,而其展开详解最后写 x>2。独立两法都得到后者。代 x=1,原差 1−2=−1,能直接否定错误区间;不能照抄答案栏。
(3) 分组提取:
x3+2x2−x−2=x(x2−1)+2(x2−1)=(x+2)(x+1)(x−1).
按 −2<−1<1 分四段,积的符号依次为负、正、负、正,严格号排三个根,得 (−2,−1)∪(1,+∞)。
也可按原资料的两块分支:x+2>0 且 x2−1>0,交出 (−2,−1)∪(1,+∞);x+2<0 且 x2−1<0,即 x<−2 且 −1<x<1,交集空。两法一致。
本题结论
(1)(−∞,5/2]∪(4,+∞);(2)(−∞,0)∪(2,+∞);(3)(−2,−1)∪(1,+∞)。
未知符号的分母没有统一保向规则;先分类或在原非零范围乘平方。即使变成乘积,也要将原禁值与最终解相交。分子分母共同零点、约分消失的根都不例外。
绝对值内部零点负责分段;最终区间边界由整个不等式决定。严格号不机械排除所有分界点,例06的 −1 就应该保留。分式中还需区分有定义的零值和无定义的禁值。
分段公式只在本段有效。候选与本段冲突时,该支为空,不应单独收入候选。中间距离条件用“且”,外侧用“或”;分支的并与分支内部的交不要交换。
两个绝对值非负,所以平方比较可逆;绝对值对可能为负的右边则须先分类。负阈值不产生倒序区间,“全部”也始终受原定义域限制。解一次条件时除负系数仍要反向,系数零不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