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题 01 四棱柱的表面积
在四棱柱中,底面ABCD是正方形,底面ABCD,,,则该四棱柱的表面积为( )
A.10 B.8 C.4 D.2
答案与解析
底面是正方形且侧棱垂直底面,故是正四棱柱,侧棱长 就是高。

四个侧面面积和为 ,两底面积和为 ,总面积 ,选 A。B 的 只算侧面积,D 的 只算两底,C 的 也非全部六面的面积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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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分清侧棱、斜高和体高,再决定统计哪些面、选哪个底。公式中的每一个长度都对应确定的几何对象。
侧面积只算侧面;封闭体总表面积还要加底面。统一用 h 表示垂直高、l 表示母线、hs 表示正棱锥或正棱台的共同斜高。
| 几何体及条件 | 侧面积 | 总表面积需再加 |
|---|---|---|
| 直棱柱,底周长 C | Ch | 两底面积 2S |
| 正棱锥,底周长 C | Chs/2 | 一个底面积 S |
| 正棱台,上下底周长 C1,C2 | (C1+C2)hs/2 | S1+S2 |
| 圆柱,半径 r | 2πrh | 2πr2 |
| 圆锥,半径 r、母线 l | πrl | πr2 |
| 圆台,半径 R>r>0、母线 l | π(R+r)l | πR2+πr2 |
前三式来自矩形、三角形或梯形侧面逐个求和;一般斜棱柱或非正棱锥、棱台的侧面高未必相同,应逐面计算。圆柱侧面展开为周长乘高的矩形;圆锥侧面扇形面积是“弧长 2πr 乘半径 l 的一半”,故为 πrl。圆台侧面扇环是两个同角扇形之差,面积为两弧长之和乘径向差的一半,故为 π(R+r)l。
V柱=Sh,V锥=31Sh,V台=3h(S1+S1S2+S2).
无论柱或锥的侧棱是否倾斜,h 都是垂直高。柱公式可由等截面积的层理解,并用祖暅原理推广到斜柱;锥的系数 1/3 作为基本结论使用。仅凭“截面逐渐缩小”不能证明这个系数。
台必须由同一锥体的平行底面截得。设大锥高 H、底面积 S,小锥相似比 0<k<1,则上底 S1=k2S、下底 S2=S,台高 h=(1−k)H。相减得到
V=3SH(1−k3)=3Sh(1+k+k2).
代入 kS=S1S2 即得台公式。交叉项来源于相似比,不能漏掉。圆台由两底面积 πr2,πR2 得
V=3πh(r2+rR+R2).
圆锥 h=l2−r2;圆台 h=l2−(R−r)2,非退化时根号内必须为正。正棱台若给侧棱,其水平位移是底面中心到对应顶点的距离差,而不是中心到边中点的距离差;后者与斜高相联系。
高、侧棱、母线的共同点是长度,区别是垂直对象。面积单位为平方、体积单位为立方,只查量纲不能发现“用错哪条长度”,还要检查垂足。
先确认直、正等条件,再列侧面和底面。明确求侧面积还是总表面积;开口容器的材料面积须按实际存在的面处理。
在四棱柱ABCD−A1B1C1D1中,底面ABCD是正方形,A1A⊥底面ABCD,A1A=2,AB=1,则该四棱柱的表面积为( )
A.10 B.8 C.4 D.2
底面是正方形且侧棱垂直底面,故是正四棱柱,侧棱长 2 就是高。

四个侧面面积和为 4×1×2=8,两底面积和为 2×12=2,总面积 10,选 A。B 的 8 只算侧面积,D 的 2 只算两底,C 的 4 也非全部六面的面积和。
已知圆锥的母线长为2,底面半径为1,则圆锥的侧面积为( )
A.4π B.43π C.2π D.23π
侧面展开为半径 l=2、弧长 2πr=2π 的扇形,面积为 21×2π×2=2π,选 C。其余 4π,43π,23π 均不等于此值。
若问总表面积才再加底面积 π;若问体积才需先求垂直高 3。本题不应把 h 代入侧面积式。
将所给侧棱或母线放入包含其垂直投影的直角三角形,求出高。分别求两底面积和几何平均项,最后代台公式;检查根号正值和上、下底的对应位置。
已知一个正四棱台的上、下底面边长分别为2,8,侧棱长为35,则该正四棱台的体积为( )
A.683 B.682 C.843 D.842
上、下底中心到对应顶点距离分别为 2、42,所以侧棱在水平面的投影长为 32。

h2=(35)2−(32)2=45−18=27,h=33.
两底面积 4,64,交叉项为 4×64=16,所以
V=333(4+16+64)=843.
选 C。A 的系数 68 漏掉了交叉项;B、D 也与实际高 33 不符。图中 EE1 是边中点连线即斜高,不能与侧棱 BB1 混用。
已知圆台上、下底面面积分别是π、9π,其侧面积是12π,则该圆台的体积是( )
A.3135π B.3133π C.45π D.133π
由两底面积得半径 r=1,R=3。侧面积 π(r+R)l=12π 给母线 l=3。

轴截面中水平差为 R−r=2,故 h=32−22=5。体积
V=3π5(1+3+9)=3135π.
选 A,其他三项不符合该结果。母线 3 用于侧面积,垂直高 5 用于体积,不能让同一个数同时充当两者。
同底锥比体积就是高比,同高锥比体积就是底面积比,同底等高锥与柱的体积比为 1:3。复杂截切体可以换底换顶点或补成柱体,但底与高必须成对更换。分块内部不重叠时才能直接相加。
如图,在三棱柱ABC−A1B1C1中,D,E分别是AA1和BB1的中点,记C1−A1B1ED和ABC−A1B1C1的体积分别为V1,V2,则( )

A.V1=31V2 B.V1=61V2
C.V1=41V2 D.V1=83V2
取 CC1 的中点 F,连接 DF,EF。

三条侧棱平行等长,故 DEF 是将底面 ABC 平移半条侧棱得到的平面三角形,与两底平行全等。上半三棱柱体积为 V2/2,这里用的是垂直高减半,不要求原柱是直棱柱。
三棱锥 C1−DEF 与该上半柱同底等高,体积为 V2/6。将它从上半柱扣去,余下即四棱锥 C1−A1B1ED,所以
V1=21V2−61V2=31V2.
选 A;1/6 是被扣小锥的比例,1/4 与 3/8 均不是余体比例。
常见错法: 因为侧棱“连着上下”,便将它代入体积式;或者将体高代入圆锥侧面积式。
错因与检查: 体积用到平面的垂距,侧面积用到侧面高或展开扇形半径。正四棱台例题中,侧棱 35 与体高 33 不同;减去半边长差的平方会把侧棱三角形误作斜高三角形。
Ch 只给直棱柱侧面积,不能直接用于一般斜棱柱。台的体积式要求同锥平行截得,不适用于任意截切多面体。令 S1=0 可检验锥公式,令 S1=S2 可检验柱公式;这并不把退化边界重新命名为正常台体。
等体积必须有同底、同高或可证明的比例;“图上差不多大”没有证明作用。组合体的外表面另需扣除接触部分,见组合与挖孔。